~ 報稅與退稅 ~
美國政府在設計「美國工讀計畫」的時候,雖然以全球大專以上同學為目標族群,但從未將參加美國工讀的同學,以學生來看待。在美國人的心目中,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。對美國政府來說,參加美國工讀的同學全是社會青年,享有成年人的權利,亦要承擔對等的義務。
就美國的稅法來說,我們的同學既然有收入,就要付所得稅,此乃天經地義的事情。對台灣同學來說,付所得稅是很遙遠的事情,更何況是美國工讀的所得稅呢?但各位若在美國沒有妥善的完成前置作業,在返台後,一切均為時已晚,代辦單位是愛莫能助的。因為你是一個成年人,美國法律規定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就算父母親亦不能代勞,更何況是沒有關係的第三者。為了確保同學在返台前完成退稅的前置作業,請一定要在美國完成下面的手續:
- Ø 報到時協助雇主填寫W-4 Form,了解扣稅金額
- Ø 請將台灣住址填寫在W-4 F
- Ø 雇主在2010年2月1日以前,會寄W-2 F
必須自行與雇主連絡
- Ø 美國工讀所得稅申報應於2010年4月15日以前完成
- Ø 如果同學沒有時間自己辦理退稅手續,亦一定要從雇主那裡取得W-2 Form,才能委託專業的稅務公司報稅及退稅。
IEE美國工讀行動小組敬啓
2010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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